科普蘆薈之藥典蘆薈與植物蘆薈
在我國蘆薈一直以來都作為藥物使用,從《本草綱目》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均有記載。我國藥典中規(guī)定了蘆薈苷(C21H22 O2)的含量,庫拉索蘆薈(習慣上將其稱為老蘆薈)不得少于28%,開普蘆薈(習慣上將其稱為新蘆薈)不得少于18%。其性寒,味苦,歸肝、胃、大腸經。其功能為清肝熱、通便。主治便秘,小兒疳積,驚風;外治濕癬。藥典蘆薈主要成分是蘆薈素、異蘆薈素及蘆薈大黃素等蒽醌類化合物。
到目前為至,在綠色誘人的植物蘆薈中已檢測到200多種化學成分,主要有蒽醌類化合物、多糖、單糖、氨基酸、脂類及有機酸、礦物質、維生素和酶。經藥理研究證明:植物蘆薈有增強免疫、抗腫瘤、抗輻射、護肝保肝、預防胃潰瘍、抗菌抗炎抗毒和促進傷口愈合等作用。臨床上可廣泛用于腫瘤科、內科、婦科、口腔科、外科、皮膚科及小兒科。用于治療胃腸病、高血壓、低血壓、肝臟病、食欲不振、氣管炎、更年期綜合征、神經衰弱等。
作為藥典蘆薈主要成分的蘆薈素在植物蘆薈中的含量極少,在木立蘆薈中約含0. 053%,在番拉蘆薈中占0.046%左右,在華蘆薈中只有0. 008%,在皂質蘆薈中為0.0001%,幾乎沒有。而植物蘆薈中含有的這一點點蘆薈素和植物蘆薈中含有的多糖等其他成分的協(xié)同作用,才賦予我們人體排毒、養(yǎng)顏、保健、治病的功效。因此,藥典蘆薈的藥用價值、臨床應用范圍是不能和植物蘆薈相提并論的。但是,我國現(xiàn)在把這兩種既有內在聯(lián)系,又大相徑庭的東西都叫作“蘆薈”,容易造成對蘆薈認知上的混亂。有的人稱植物蘆薈是“仙草”、“圣藥”,有的人卻說蘆薈“有毒”。稱植物蘆薈是“仙草”、“圣藥”固然有夸大之嫌,但說它有毒則是空穴來風,沒有科學依據(jù)的。因為《本草綱目》里明明白白地記載著蘆薈是“苦、寒、無毒”的。誠然,藥典蘆薈既然是一種法定的藥材,就理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使用,尤其不可過量。
植物蘆薈與藥典蘆薈的功效、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等是有相當差異的,那么,植物蘆薈是否有毒呢?1991年,我國廣東省食品衛(wèi)生監(jiān)督檢驗所黃俊明、簡潔瀅、孫步祥等采用華南熱帶作物科學研究院在海南種植的蘆薈進行毒理實驗觀察,按食品安全性毒理學評價程序對其提取物作毒理試驗結果:“急性毒性試驗LD50<46. 4/千克體重,蓄積毒性試驗系數(shù)k>5,微核試驗,精子畸形試驗,Ames試驗均陰性,表明蘆薈為無毒級物質,且無蓄積毒性,對骨髓細胞、精子及試驗菌株的基因均無致突變作用?!保▉碓矗壕W(wǎng)絡)